2022-01-04 11:57:12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三明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三明人事考试网发布:202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告什么时候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三明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三明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smhuatu),三明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18094122573
202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告即将公布,根据往年的公告发布时间以及2022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推测,2022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告预测将在2月底至3月初公布!具体公布时间请已官方公告为主。为了同学们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省考公告,早了解早准备,我们为大家提供了本次公告的预约。点击下方图片,输入姓名以及手机号码,我们会在公告发布的第一时间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大家!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三明华图教育!
下表是2014年至2021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各时间节点: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打印准考证 | 笔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面试时间 |
2021 | 2021年2月18日 | 2021年2月22至2月26日 | 2021年3月24日开始 | 3月27日-28日 | 2021年4月30日后 | 2021年5月中旬 |
2020 | 2020年6月5日 | 2020年6月5日至6月11日 | 2020年6月中下旬 | 2019年4月20日-21日 | 2020年7月25日至7月26日 | 2020年9月中下旬 |
2019 | 2019年3月7日 | 2019年3月8日-14日 | 2019年4月10日-19日 | 2019年4月20日-21日 | 2019年5月24日后 | 2019年6月15日-19日 |
2018 | 2018年3月6日 | 2018年3月7日-13日 | 2018年4月11日-20日 | 2018年4月21日 | 2018年5月25日后 | 2018年6月中旬 |
2017 | 2017年3月7日 | 2017年3月8日-14日 | 2017年4月12日-21日 | 2017年4月22日 | 2017年5月26日后 | 2017年6月中旬 |
2016 | 2016年3月9日 | 2016年3月10日 | 2016年4月13日9时后 | 2016年4月23日 | 2016年5月20日后 | 2016年6月13日-19日 |
2015 | 2015年3月19日 | 2015年3月20日-26日 | 2015年4月15日9时后 | 2015年4月25日 | 2015年5月22日后 | 2015年6月13日-19日 |
2014 | 2014年3月10日 | 2014年3月11日-17日 | 2014年4月2日-4月11日 | 2014年4月12日 | 2014年5月8日后 | 2015年6月13日-19日 |
一、三明公务员考试之知识点巩固
2022年三明省考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又包含行测和申论。而行测又包含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的题型。所以同学们就需要复习大量的知识。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了一些重点的基础知识供大家复习,常看常新,扎实基础。了解更多福建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三明华图教育!
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侵占罪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构成侵占罪的主要情形包括三种,即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是否处于非法占有的状态。侵占罪的一般认定数额在五百元到一千元的,属于侵占数额较大的标准,侵占五千元到两万元的,属于侵占数额巨大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的情形。
虽然从概念上感觉两种罪名较好区分,但在具体题型中有可能会产生混淆。比如,灾后现场的私人物品被他人以救灾口号私自拿走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未上锁的车被他人骑走应如何认定;司机发现乘客遗落的手机私自占有并未归还又如何认定。所以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节来具体分析。
首先,对于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最主要的要件就在于所实施的犯罪对象(即财物的状态),是否已经脱离占有的状态。如果尚未脱离占有状态,则不属于盗窃行为,因为我们不可能盗窃自己已经占有的财物,此时只能成立侵占罪。但如果已经脱离占有的状态,则一般按照遗失物等不同要件,成立盗窃罪。
而这里所谓的占有并非单纯的强调实际的客体必须在现实自身的掌控之下,还包含了推定财物状态的逻辑方式。比如,将邻居着急上楼取东西而未上锁的自行车私自占有的行为。该行为中,自行车虽未上锁,他人可以轻易骑走,车主不存在现实的保管状态,但我们可以推定车主只是因着急而未上锁,并非是对自行车的疫中遗弃。所以仍应推定自行车车主对其处于占有的状态,则他人未经同意私自占有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
或者他人因避险离开住宅时留在住宅内的财物,虽然财物的主人选择放弃财物而逃命,但并不代表着是对财物的一种遗弃。只是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保全更大的利益而迫不得已的暂时放弃的方式,在危险解除后仍会取回属于自己的财物。因此,该财物也并未脱离原主人的占有状态,若此时拿走该财物,仍应认定为盗窃。
再比如,司机发现上一个乘客遗落的手机占为己有。上一个乘客遗落手机在车内时,司机对自己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对其车辆及车内的财物都享有一定的保管义务。此时,遗落在司机车上的手机,原主人的遗落行为已经导致其财物脱离了自己的占有状态,从而导致手机的占有转移到负有保管义务的司机身上,司机如若私自占有,应认定为侵占罪。但假设是第二个乘客在车上拿走了上一个乘客遗落的手机,则应认定其侵犯了司机对该手机的占有,此时则构成盗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简单的这样判断物的占有状态如何认定。只要是在他人事实支配下的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状态。或者存在可以推断出属于他人事实支配的财物,即使人和物处于分离的状态,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二、三明公务员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二是宣布法定事项。以下属于宣布重要事项的是:
A.宣布中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
B.宣布实施《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C.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
D.宣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第二步,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政策、重大行动,都属重要事项公告;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属于法定事项公告。宣布国家领导人选举结果、《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属于法定事项,BCD项排除。可知,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属于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常见的使用公告的场景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等。如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公告,新华社受权宣布中国将进行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公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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