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 15:50:10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三明人事人才网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三明人事人才网发布:2014年三明市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三明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三明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smhuatu),三明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18094122573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含2014年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 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 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 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 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将乐县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将乐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 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 造成1:1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公务员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时考生需提供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 果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面试内容:
①卫生类专业:护理、助产岗位面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学》,其它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均为《生理学》;
②其它类专业: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为主。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的组织: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 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 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三)公示和聘用
1.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将乐县公务员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经县研究同意后,在将乐县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 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聘人员应在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 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中共将乐县委组织部、将乐县公 务员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县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 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 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 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县监察局监督电话:2322122。
将乐县公务员局网站(www.jlrsj.gov.cn)和将乐县人事考试网(http://jl.smrsks.com)是将乐县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 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了解新通知等信息,或通过电话咨询。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电话:2332191,联系人:刘明阳。
本通告由将乐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表:
将乐县公务员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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