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10:06:25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2021年泰宁县总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三明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三明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smhuatu),三明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18094122573
泰总医院〔2021〕25号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总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35名,其中临床护理28名,医学检验2名,药剂人员2名,杉城社区医生2名,水电工1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工作地点等详见附件《泰宁县总医院2021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由泰宁县总医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身高等要求;
2.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4月20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泰宁县总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598-7832247
(三)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执业)证书或成绩单最迟于2021年8月30日前提交到总医院人事科。未取得者一律取消试用和聘用。
2.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请,未经医院同意不得参加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 27日到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两场进行,其中:
1.临床护理、水电工岗位:第一场专业知识笔试,第二场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操作能力。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2.医学检验、药剂人员、杉城社区医生岗位:第一场专业知识笔试,第二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二)第一场:笔试
1.笔试内容: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县总医院医技楼5楼学术厅。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出示“八闽健康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和公布。
5.入闱第二场考试的考生名单公布于总医院院务公开栏(门诊三楼),同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第二场:技能考核/面试
1.临床护理岗位
(1)技能考核项目:下列三项基础护理技能操作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考核。
①穿脱隔离衣;
②静脉留置针输液技术;
③单人心肺复苏术。
(2)考核时间:2021年 4月29日上午8:30。
2.医学检验、药剂人员、杉城社区医生岗位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
3.水电工岗位
(1)技能考核项目:电工基本技能操作。
(2)考核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
4.地点:县总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计算:
临床护理、水电工岗位: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医学检验、药剂人员、杉城社区医生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先笔试再技能考核/面试成绩高低顺次排列。
3.考生总成绩可于2021年5月6日后登录泰宁县总医院网站查询。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考场和候考室座位设置间隔一米及以上。
2.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戴口罩进入考场或候考室。
3.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前需提前下载“八闽健康码”并出示,无健康码或健康码核验出现异常者不得进入考场或候考室。
六、体检、资格复审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泰宁县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具体体检时间由县总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资格复审未通过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由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二)资格复审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核,体检报告等材料由县总医院人事科备案。
(三)公示和聘用
1.泰宁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泰宁县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试用和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取得毕业证书且试用期考核合格者首次聘用年限为5年。
3.拟聘人选中若为泰宁县总医院医共体内基层分院在岗人员的,经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基层分院是否根据对应专业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及岗位空缺数进行递补。
本通知由泰宁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泰宁县总医院
2021年4月2日
(编辑:lvmeiyi)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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