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三明人事人才网发布: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三明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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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局 三明市公务员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公务员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
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1〕4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名参加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
(2)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职务工作满5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职务工作满2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7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6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4年;
④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2年;
⑤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⑴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⑵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⑶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间内。
⑷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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